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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1日,交大昂立(600530)公告收到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律师许峰提示,至此,投资者索赔已可启动。(许峰律师专栏)
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信息显示,经查明,交大昂立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2023年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徐汇昂立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立小贷)为交大昂立及其子公司合计持股50%的联营企业。2013年8月至2016年1月,昂立小贷向上海兴浦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浦服装)等相关主体发放抵押贷款6,200万元。2015年1月、5月,上海昂立久鼎典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鼎典当,交大昂立全资孙公司)与昂立小贷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在昂立小贷承担贷款风险的基础上,久鼎典当向兴浦服装发放当金4,700万元用于偿还昂立小贷。截至2021年末,交大昂立就前述当金计提减值比例为50%,计提减值金额为2,350万元。
2023年8月31日,交大昂立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以下简称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久鼎典当补提2021年度当金减值准备,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因兴浦服装当金事项调增信用减值损失2,350万元。前述差错更正的会计依据不足,涉嫌虚减2021年度利润总额2,350万元,占更正后2021年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213.52%,导致2023年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3年9月、10月,昂立小贷基于《合作协议》合计划转4,000万元至久鼎典当。因未确认债权债务关系且存在不确定事项,久鼎典当将该笔款项暂挂“其他应付款”。2024年末,债权债务关系确认且不确定事项消除,公司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将前期补充计提的2,350万元减值损失冲回,涉嫌虚增利润总额2,350万元,占2024年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60.26%,导致公司2024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专门从事股票索赔法律事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规定,在2025年4月29日到2025年7月12日之间买入交大昂立股票,并且在2025年7月1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交大昂立维权入口)
(本文由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投资者不获赔没有任何费用。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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