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025年度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认定21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其中国有商业银行6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0家、城市商业银行5家。
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总体较为稳定,相较于2023年度披露的名单,在本次名单中,浙商银行(601916)首次入选、位于第一组,成为第10家入选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另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兴业银行(601166)从第三组调整至第二组。
2025年度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按系统重要性得分从低到高分为五组:第一组11家,包括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平安银行(000001)、华夏银行(600015)、宁波银行(002142)、江苏银行(600919)、北京银行(601169)、南京银行(601009)、广发银行、浙商银行、上海银行(601229);第二组4家,包括兴业银行、中信银行(601998)、浦发银行(60000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第三组2家,包括交通银行(601328)、招商银行(600036);第四组4家,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601988)、中国建设银行(601939)、中国农业银行;第五组暂无银行进入。
系统重要性银行规模大、复杂性高,与金融体系的关联性强,对经济金融运行具有较高的系统性影响。
2021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原银保监会联合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要求第一组到第五组的银行分别适用0.25%、0.5%、0.75%、1%和1.5%的附加资本要求。
系统重要性银行在满足杠杆率要求的基础上,应额外满足附加杠杆率要求。附加杠杆率要求为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的50%,由一级资本满足。
央行和金融监管总局明确,将发挥好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合力,持续夯实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促进系统重要性银行安全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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